[人大建议]关于招商引资政策应向区县倾斜的建议

建议

会议: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姓名:郭章荣

建议内容:

市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提出,大西安是西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的空间载体,按照空间承载布局要求,碑林区作为西安市的核心城区和中心城区处于中优发展板块,其空间发展定位是要凸显核心区九宫格局,延续城市肌理,提升历史街区,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疏解人口、降低密度、提升品质,彰显千年古都底蕴,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标识地。

近年来,碑林区结合地域特点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楼宇经济、街区经济和园区经济,突出商贸服务业、科技研发业和文化旅游业等三大主导产业,经济总量逐年攀升,发展势头良好。但是在招商引资对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像碑林区这样的核心城区市级层面给予的政策支持和该区所具备的资源禀赋以及发展需求还不相匹配,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倾斜和考虑:

一是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方面。

建议在招商考核中将用地项目和非用地项目区别对待,鼓励零土地招商模式。由于区县、开发区资源禀赋存在差异,特别是城三区,受土地空间资源限制较为明显,大力发展楼宇经济、街区经济、园区经济是该区的重要经济发展形态。这些经济形态所占土地资源面积小、产出大、引领性强,能够较为迅速的在某一栋楼宇或某个楼宇集群中聚集起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形成聚合发展态势,经济贡献度远高于纯房地产性的土地资源一次开发。市级招商引资综合考核办法缺乏大的鼓励和引导举措,没有充分体现投资额和招商项目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质内涵,这与实际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和目标不相适应。建议把城三区非土地招商项目的企业引进数、财税贡献度和持续发展能力作为主要考点,区别于其他拥有大块土地开发潜力的城区招商引资额度和总量多少作为主要考点的鼓励及激励方式。

二是重点领域政策支持方面。

西安市除了出台支持各开发区重点发展产业和领域的政策外,也要重视对像碑林区这样的老城区、核心区的政策支持和引导。要出台老城区与资源占有情况相适应的重点领域政策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城三区,特别是像碑林区这样已经完全没有城中村等大块土地开发资源的建成区、成熟区,在发展高端商贸、品质商务、特色街区、科技研发、文创旅游等重点领域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其文化发展内涵和历史底蕴遗存和众多的老建筑、景点以及众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研发力量更能代表西安市历史和未来,给予优厚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将有利于发挥城区优势,形成大西安大发展、超越发展的大格局。

三是财税分成体系设定方面。

现行财税分成体系不利于老城区的全面发展和跨越式大发展。开发区的财税留成体系较为完备,自主权限较大,在招商引资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方面优于区县。区级层面受财税分成体系影响,可用于招商引资扶持和奖励的资金有限,特别是像碑林区这样需要大力发展楼宇经济、街区经济和园区经济的核心城区,面对老旧楼宇的提升改造、老旧街区的建设升级和新建经济园区的配套设施建设都需要政府资金投入和引导促进,单单依靠区级财政难以给予有效的资金扶持和支持。建议扩大区县新引进总部类企业结算中心、核算中心财税的留成比例,扩大重点招商引资税源企业和较具影响力企业的财税分成比例。

四是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方面。

招商引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按照西安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都能够感受到目前政府部门上上下下对招商引资工作都特别重视,招商引资铁军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企业的办事程序更加便利。但是在一些重大项目的引进、洽谈和推进过程中,我们也能够感受到,由于部门职权设置等方面原因,很多事情需要市级部门的协调和支持,这无形之中影响了项目的落地和推进,特别是在市政配套设施的提升改造、土地手续办理和规划审评、专业领域的前置审核等方面还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建议对招商引资项目由区级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和办理,部分事项在不违反国家大政方针和部门法规的情况从便于招商推进角度下放给相关部门。

综合以上建议,招商引资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事关区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目前因为部分与招商引资相关的考核、政策、财税、推进等具体事项不相匹配,造成了同城竞争、同质竞争等非良性竞争,这些正在内耗有限的政务资源和财税成本。大西安要大发展这不只是一个口号,更是一句宣言,西安市要发展,就要更快、更好的发展,抢抓“一带一路”、“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难得的历史机遇期,按照国家赋予西安要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是的高标准和高要求,高起点、高定位,大视野谋划、大力气推进,完备的招商引资体系必不可少。建议西安市政府从健全招商引资政策和配套制度入手,在考核、政策、财税、推进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对区县的招商引资领域和重点方向进行政策引导和有效推进,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资源内耗和不符合大西安大发展的制约性因素产生。


回复

郭章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招商引资政策应向区县倾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完善我市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加快招商项目落地进度等方面具有现实意义。下面根据您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2017年以来,西安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将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推动工作提升的重要抓手,从2017年4月起,每年从全市各部门抽调100名优秀干部,成立24个专业招商机构,组建招商“特种部队”,充分调动了职能部门和驻外办事处招商工作积极性。于2017年7月设立市投资委,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升到全面统筹、条块结合、主攻产业的新格局。市投资委成立以来,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劲头,主动推出新模式、搭建新平台、开拓新渠道、出台新举措,全面提升招商引资水平,积极为全市追赶超越目标增添新动能。

一、关于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方面

我委通过主动出击、建章立制、强化考核等途径,促进“在谈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快落地、落地项目早投产”,不断提高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成效。紧抓招商引资关键环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牵头制订了《西安市招商引资年度考核办法》《西安市重大招商签约项目开工注册率、资金到位率、竣工投产率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考核管理制度,为全市招商引资明确了工作方向。同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依据全市考核管理办法,认真落实月度汇总、季度分析、年度考核工作机制,不断加强项目落地考核管理,旗帜鲜明确立“以成绩论英雄、凭实绩排名次”导向,在全市形成了“干有目标、抓有重点、考有奖惩”的良性机制。

对于您提出的:“在招商考核中将用地项目和非用地项目区别对待”建议,我委已充分考虑,在制定《西安市重大招商签约项目开工注册率、资金到位率、竣工投产率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时,加入了“投资额度超过10亿元的用地项目,每竣工投产一个项目,在‘三率’考核总分中加0.1分”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重点领域政策支持方面

我委积极发挥在投资环境建设与监督等方面的职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对各部门招商支持政策进行分类梳理,汇编发布《西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认真落实中央“为企业家营造健康成长环境”实施意见和国务院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研究起草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投资商跟踪服务和管理流转办法》和《总部企业优惠政策申报指南》,扎实做好各类落户企业奖励兑现。

对于您提出的:“要出台与老城区资源占有情况相适应的重点领域政策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建议,一是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中,“第三条 商贸物流业优惠政策”,明确对新建的高品质酒店、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等项目,在项目注册、项目用地、项目建设补助、税费减免及相关经营奖励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鼓励性政策;“第九条 企业运营优惠政策”,明确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的职能总部、运营总部、后台服务中心等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按自建房核算成本或购房合同价格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二是在西安市委、市政府下发的《西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若干政策》中,明确提出从总部企业奖励政策、总部企业服务政策、总部企业员工奖励政策等三方面对我市着力服务好现有总部企业,培育一批新的总部企业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在我委编制的《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计划》中,将城三区等中心城区域作为招商推介重点,实现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紧盯丝博会、西商大会等大型招商活动,指导城三区提前围绕自身优势产业,策划包装一批与主题相呼应的好项目、大项目,争取在每次活动中取得丰硕成果。

三、关于财税分成体系设定方面

对于您提出的:“扩大区县新引进总部类企业结算中心、核算中心财税的留成比例,扩大重点招商引资税源企业和较具影响力企业的财税分成比例。”建议,我委研究起草的《西安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和管理推进办法(试行)》中,对全市参与流转的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考核指标分享、财政税收划分都做出了详细规定。目前,《办法》计划上报市政府,等待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办法》正式出台实施后将对全市招商项目的科学统筹、各区县招商成果的合理划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于您的建议,我委将进一步和相关部门加大沟通对接力度,积极研究,形成相关调研成果,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

四、关于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方面

西安市委、市政府将2018年确定为“招商项目落地年”,为确保“招商项目落地年”工作深入开展,我委一是完善方案,牵头起草了《西安市“招商项目落地年”工作方案》及其配套文件,目前,《方案》正在通过市委、市政府审议。二是狠抓落实,严格督促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以及相关市级部门按照《招商项目落地年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项目集中开工、协议项目转化、挂图作战推进、优化服务保障、简政放权创新、项目问题清零、追赶超越打擂、动真碰硬问责”等八项行动,打造最优服务环境,确保“招商项目落地年”工作取得实效;定期督查阿里巴巴、华侨城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向市级联系包抓领导及时报告;配合市行革办每月对2017年签约的10亿元以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明确项目投资计划和手续办理时限,加快项目落地进程;建立项目协调推进周例会制度,每周组织召开投资委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协调解决招商项目落地问题;向各区县、开发区征集2批需要市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项目问题22条,并对涉及的15个市级部门进行了“一对一、点对点”反馈,全力助推招商项目加快落地落实。

对于您提出的:“对招商引资项目由区级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和办理,部分事项在不违反国家大政方针和部门法规的情况下从便于招商推进的角度下放给相关部门”建议,我委按照“审批最少、流程最短、成本最低、诚信最优、服务最好”的要求,重新梳理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承担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事项相关权限下放至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实行备案管理,保证办事流程最简便、最科学、最合理,切实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

五、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根据我市发展需求,加快编制全市招商引资政策3.0版本,尽快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政策体系。针对全市各个重点发展区域和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的大企业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办法,量身订制优惠政策,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

(二)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监督考核。针对省市重点、投资额大、推进不畅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领导包抓制,确保项目早签约、早开工、早见效。不断完善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体系,加大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五资”(内资、外资、民资、央资、融资)和“三率”(开工注册率、资金到位率、竣工投产率)考核力度,进一步形成“干有目标、抓有重点、考有奖惩”的良性机制。

(三)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良好环境。深化“行政效能革命”,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牢固树立“服务至上,服务无限”的观念,大力发扬五星级“店小二”精神,把“说了就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作为准则,坚决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为区县(开发区)和投资企业做好服务。深入实施重大招商项目“十项服务机制”,为重大招商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全力打造全国一流、西部最佳的投资服务软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关注,同时也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诚恳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共同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西安市投资合作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