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总部发展类优惠政策

六、总部发展类优惠政策

 

62.总部企业落户奖。新落户的总部企业两年内累计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500万元奖励,分3年按30%、30%、40%的比例兑现。【来源:《西安市加强招商引资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63.总部企业贡献奖。对总部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且不低于近三年营业收入最高值的,相应给予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和500万元的奖励。其中,成长型总部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1亿元、2亿元、3亿元、4亿元且不低于近三年营业收入最高值的,相应给予80万元、120万元、160万 元和200万元的奖励。【来源:《西安市加强招商引资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64.总部企业效益奖。总部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调整后营业利润”和年度主要财力贡献三项指标均较上年增长10%以上的,按年度营业收入或年度主要财力贡献较高的一项增幅指标,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奖励。【来源:《西安市加强招商引资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65.总部企业进步奖。总部企业首次被评定为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总部企业连续三年获评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企业500强的,再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来源:《西安市加强招商引资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66.总部企业员工激励奖。总部企业当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较上年增长10%及以上的,对不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0%且年薪不低于30万元的企业负责人、高管、特殊人才,按其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50%的奖励。【来源:《西安市加强招商引资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67.总部企业员工再教育补贴。对总部企业自行开展的员工培训,按照每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来源:《西安市加强招商引资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68.总部企业用房补贴。对总部企业租赁办公用房及生产用房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10元,每户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总部企业在本市购置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照购房合同金额给予补助,每户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来源:《西安市加强招商引资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69.投资支持。支持新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投产, 采取“拨改投”方式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的支持。【来源:《西安市加强招商引资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