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商贸物流政策

1.加快电子商务规模化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园区(直播基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电商企业自建实体直播间和新增自建仓储、冷库、分拣等设施,采取“拨改投”方式,给予每户企业200万元至50万元支持。【来源:《西安市加快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2.加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对纳入商务部数据统计范畴且实际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境外园区,给予100万元奖补。对我市境内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及展示中心,开展国际经贸交流活动的,按照实际产生费用的30%给予奖补,每个园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来源:《西安市加快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3.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对成功引进高端商业品牌开设首店并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的限上商贸企业,引进的国际顶级品牌首店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引进的国际一线品牌每个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来源:《西安市推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商发〔2021〕109号)2021年7月13日印发】

4.支持商贸领域保障和改善居民生活服务业的品牌连锁店发展。鼓励品牌连锁店以直营和特许加盟方式,加快发展经营门店,改造老旧门店,按照每新增加1个门店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每户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来源:《西安市推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商发〔2021〕109号)2021年7月13日印发】

5.培育贸易发展新业态。对实施外贸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的对外贸易企业和产业园区,采取“拨改投”方式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来源:《西安市加快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6.做大做强物流企业。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且年增长率超过10%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分别给予运营奖补100万元、200万元。对我市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500强的物流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来源:《西安市加快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