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业政策

1.支持项目招商引资。对于区县5亿元以上、开发区10亿元以上符合产业规划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给予区县、开发区重点支持,资金优先以“股权+债权+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工业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51号)2022年9月30日印发】

2.强化国家资金配套。对当年获得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按不高于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2000万元。【来源:《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2020年1月2日印发】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新建项目,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的,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来源:《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20〕5号)2020年3月6日印发】

4.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围绕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每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链配套企业,项目完成全部投资后,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招商主体奖励。【来源:《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20〕5号)2020年3月6日印发】

5.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年度给予奖励;对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已完成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额50%以上的跨年度项目,给予最高 1000万元奖励。【来源:《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20〕5号)2020年3月6日印发】

6.支持零部件配套企业。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的零部件配套企业租用标准厂房的,自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时间起,前三年免租金、后两年租金减半,减免的租金由财政资金分年度给予补助。【来源:《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20〕5号)2020年3月6日印发】

7.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快速发展。对年产值超过100亿元且对全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8.强化工业园区设施建设。对建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 “园中园”,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入园进区”企业,按每平方米8元/月给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的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奖励。【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9.支持中小企业和军工单位降低融资成本。对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增速超过30%的中小企业和军工单位的新增贷款,按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10.支持试点示范企业。对获得省级或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服务型制造、企业技术中心、工业互联网示范、技术创新示范、制造业创新中心、绿色制造、先进制造业标准化试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业设计中心等认定的企业(项目、平台、产品),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50万元奖励。【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11.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规上工业企业主导建设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投入使用后,按照平台建设总投资(设备改造、软件、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建设、技术服务、研发等费用)3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12.支持研发工业软件。对企业新开发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仓储物流、 能源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工业软件,按照研发该产品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13.支持5G产业发展。对研发生产5G芯片等产品,且年度单一产品销售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每年遴选10个左右5G创新应用示范案例,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14.促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对开发大数据开源社区和运营公共服务云平台的,经认定后,按其研发建设费用的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租用本市企业云服务、云产品的企业,按年服务费用1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15.推进产业示范创新。对获得工信部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和智慧城市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每户100万元奖励。【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16.支持光伏企业快速发展。对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至10亿元、增速超过30%,和对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增速超过20%的光伏生产企业,按其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500万元。【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2021年6月25日印发】

17.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扩大再生产。对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2023年较2022年产量增长部分,每辆给予2000元奖励,每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27号)2023年3月21日印发】

18.保障工业用地规模。在全市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总量中,确保不低于1/3用于工业项目。规划工业区块线内的工业用地限制调整为居住、商业等其他经营性用地,为工业留足发展空间。【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工业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51号)2022年9月30日印发】

19.优化工业项目审批。深化“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在工业用地供应工作中,由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加快组织完成征收补偿、“区域评估”或“多评合一”、现状普查、文物勘探等工作,编制上报土地出让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尽快组织供应,推向市场。市级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土地、文勘、环评、能评、人防等审批手续优先办理。【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工业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51号)2022年9月30日印发】